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2021-10-28 11:41:31 动态 浏览量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9号)精神,在杭州市富阳区、温州市瓯海区、台州市椒江区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基础上,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确定杭州市萧山区等12个县(市、区)为浙江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同时,就做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市、县(市、区)切实加强对劳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的指导,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切实加强条件保障、专业支持和督导评估,整体提高中小学劳动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推进落实实验任务。各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要按照新时代劳动教育总体要求和劳动教育改革实验任务,进一步完善实验方案,优化课程设计,拓展实践场所,加强师资建设,强化条件保障。各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可重点选择若干方面开展实验,包括:劳动课程的整体安排,劳动课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融合实施;区域可推行的小学初中日常生活劳动清单及家校联动落实、评价机制;劳动周的设计、组织与实施;劳模工匠进校园的长效机制;基于技术与工程实践的劳动教育;劳动实践教室装备和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经费保障机制;劳动教育专兼职师资队伍及其专业发展;在高中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基于数据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和学校劳动教育评价及评价结果的运用;区域性中小学生劳动竞赛机制;家校社贯通一体、开放协同的区域劳动教育管理和实施机制等。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实验周期为2年。

三、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各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通过开展劳动教育实验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效举措和体制机制,为构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形成具有先行示范作用和浙江辨识度的中小学劳动教育模式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工作进行指导,适时开展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工作取得实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27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