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和第四批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闽教思〔2021〕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遴选一批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项目的通知》(闽教思〔2021〕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增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思〔2021〕5号)部署安排,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确定厦门市欧森营地·香草园等10个单位入选我省第二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福州市鼓岭保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0个单位入选我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漳州市福建土楼(南靖)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中心等4个单位入选我省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现予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系统思维,明确实施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努力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各省级基地营地要充分利用基地自身及周边资源,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课程设计,加强师资建设,不断提升基地营地的专业化水平、保障能力和服务品质。
省级基地营地实行周期管理,管理周期2年,届满复评。复评合格,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撤销其称号并摘牌。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