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工作,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创新劳动教育模式
1.优化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大中小学要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并计入周课时,每月安排1天开展社会劳动实践或校园劳动服务。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围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劳动法规等开设专题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2.明确劳动教育内容要求。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依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结合实际分学段落实劳动教育重点内容要求。小学低年级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让学生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小学中高年级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开展劳动教育,让学生体会劳动光荣、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合作劳动;初中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安排劳动教育内容,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让学生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高中阶段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让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培养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职业院校结合专业特点,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普通高等学校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3.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注重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融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等学科,融入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融入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对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合法劳动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劳动品质培养。注重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通过举办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将劳动教育与学生个人生活、校园生活、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能力。注重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劳动文化,通过制定学期劳动任务清单、开展劳动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
二、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4.强化体育教学。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将《体育与健康》课调整为一至六年级每周5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4课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增加到每周3课时,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有效体育锻炼时间。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逐步提高体育课学时学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加强体育课程建设,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体育运动专长,特殊教育学校要探索开发适合残疾学生的体育课程。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每周安排1次足球、跳绳或其他项目的特色体育课程。大力推广“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构建教会、勤练、常赛学校体育教育体系,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操等专项运动技能。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课余生活,让孩子每天抽出1小时开展体育锻炼。
5.完善常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学校体育竞赛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定位,积极引进、开发普及性、趣味性、集体性体育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球类运动、冰雪运动、沙地运动、水上运动、体操和跳绳等项目,构建以班级、学校为参赛单位,以主客场和赛季积分制为主要组织形式的联赛体系。学校要在合理组织课堂教学比赛的基础上,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让学生享受竞赛乐趣,更加牢固地掌握专项运动技能。深入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大力推广武术、摔跤、射艺、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并融入学校体育竞赛机制。积极引进、承办全国学生体育赛事,按规定奖励在全国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师生。发挥好学生体育协会和社团组织作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体育竞赛。
6.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推广校园足球改革经验,加大篮球、排球、田径等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力度。推进青训人才体系建设,通过定期、定向、定点组织体育夏(冬)令营选拔性竞赛活动,引导各地各校建立高水平俱乐部或运动队,打通运动队、运动员在一定范围学校间合理流动的“绿色通道”。优化拓展自治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布局,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体育竞赛相衔接,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等制度改革,强化运动员文化教育,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的体育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
三、完善美育工作体系
7.改进课程教学。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执行小学音乐、美术课每周各2课时,初中音乐、美术课每周各1课时的刚性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可在美术课中、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双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开设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深化教学改革,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
8.丰富实践活动。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勤练”机制,以班级、年级、院系、学校为单位,广泛开展合唱、合奏、合诵、课本剧、集体舞、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群体性艺术实践活动。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合唱团,每周利用课余和零散时间举办1次合唱活动。建立学生“常展(演)”机制,每年举办1次全区大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深化“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丰富审美体验、提升人文素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推进“内蒙古学校美育石榴籽计划”,加强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建设,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重大演出活动和省域、国际交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和自治区级美育示范校建设,实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等综合改革试点。
9.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支持艺术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学科发展,提升相关专业教学水平和文化课质量。改革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模式,不断优化生源结构,切实解决“速成应试艺考”问题。加强艺术类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双万计划”争创国家级一流艺术类专业点。改进高校艺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启动全区美育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创建高师优质院系(专业),开展艺术师范专业师生基本功展示与交流活动。鼓励高校探索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组建一批自治区级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
四、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10.建立劳动教育评价机制。把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规范评价程序和方法,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纪实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11.改进体育评价机制。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从青少年基础身体素质、基本运动知识和技能出发,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初中学生平时体质健康水平测试结果纳入中考体育成绩。2025年,将中考体育考试分值提升至80分。
12.完善美育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5年,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分值为20分。
五、健全协同育人机制
13.建立家校社融合的劳动教育协同机制。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全方位支持的“劳动+”协同育人机制。学校可适当布置家庭劳动作业,建立家庭劳动任务清单和家庭劳动小档案,指导学生坚持完成家庭劳动小岗位任务。家长要配合学校履行劳动教育责任,指导、督促孩子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区劳动。各级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协调引导企业、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为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创造条件。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
14.发展体教融合的学校体育工作协同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共同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共同制定青少年运动员选拔标准、注册管理办法和等级管理办法,共同建设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平台,共同建设各类青训体系和青训队伍,实现对青少年运动员的共同注册、共同选拔、共同管理、共同参赛、共同认证,形成青少年体育赛训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全区统一的教练员、裁判员管理系统,健全体育教师、教练员遴选、培训、考核、认证等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师和兼职教练员业务水平。支持和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到学校指导。
15.健全宣教融合的学校美育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学校与宣传文化部门、文艺团体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的创新培养模式。鼓励学校与少年宫、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建设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支持艺术类高校(院系)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定向精准帮扶美育基础薄弱地区。
六、强化支撑保障
16.强化师资保障。各盟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劳动教育教师和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编制和课时标准配备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教师、教研员。鼓励劳动模范、企业技术能手、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劳动教育教师,鼓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优秀教练员、高水平运动员兼任体育教师,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兼任美育教师,鼓励小规模学校通过“一师多校”走教等模式开展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教学。健全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教研体系,建立专兼职教研员互补机制。分类完善符合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教师工作实际的考核评价和职称评聘办法,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确保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17.强化设施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制定拓展劳动教育实践场所行动计划,对闲置校舍、校园或现有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升级,依托符合条件的工业、农牧业、服务业、科研院所或职业学校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适合残疾学生特点和特殊教育规律的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把学校体育、美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好配好教育教学所需场地设施、器材设备。把农村牧区学校体育、美育设施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加强高校体育、美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
18.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工作。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发展,多渠道增加投入。
19.强化安全保障。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风险防范管控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科学评估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实践活动风险,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鼓励和提倡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七、加强组织领导
20.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建立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结合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将开展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活动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21.加强督导评估。将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22.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对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学校劳动教育和体育、美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