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教育的通知
2021/4/1 16:12:09 文件 浏览量 :

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教育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和品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教育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家庭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


家庭劳动教育是劳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培育积极劳动态度,锻炼家务劳动技能,涵养高尚劳动品德,培养良好劳动习惯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创新思路,科学部署,在开展校内劳动教育的基础上,加快健全完善劳动教育体系,推动家校合作,抓实抓细家庭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落细落实家庭劳动教育关键环节


   (一)学习劳动技能。以家长言传身教为主,家校携手,教会学生家务劳动基本知识和技巧,让学生每学期至少学习掌握12项新的家庭劳动技能,增强动手实践能力,培养自理自立品质,树立自信自强心态。鼓励学生将家务劳动技能学习与学科学习相结合、与创新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创造性地进行家务劳动。


(二)列出劳动清单。各区县、学校、家长可在《淄博市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教育指导清单》(附件1)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学生列出个性化劳动清单,作为学生日常家庭劳动作业。家庭劳动清单要结合家庭生活,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一般每学期制定一次。住校学生住校期间可将寝室内务卫生清扫、个人卫生护理作为家务劳动内容。


(三)做好劳动记录。由家长监督、指导学生按照其制定的个性化劳动清单开展家务劳动。记录表可参照《家务劳动记录表模板》(附件2)自行设计,应包含完成的劳动任务以及学生的自我评价、家长的评价等基本内容。建立学生劳动教育档案制度,存入学生劳动档案。


(四)抓实劳动评价。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各学校建立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家庭劳动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家长评价的督促、激励作用。各学校可通过开展家庭劳动成果、家庭劳动技能展示活动,搭建平台,引领成长。


三、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县、学校要加强对劳动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抓好家庭劳动教育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加强家庭劳动教育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切实强化家庭劳动教育效果。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区县、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共同推进家庭劳动教育落地实施。要引导家长自觉担负家庭劳动教育中的责任,领会把握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的要求,注重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要教育家长科学评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排除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做好家庭劳动中的安全防护,量力而行,安全劳动,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鼓励学校、教师、家长将家庭劳动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等要素相结合,创新家庭劳动教育的形式、内容,不断提升教育效果。要注重培育、发掘、推广家庭劳动教育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带动提升工作水平。要加强家庭劳动教育宣传,形成家校密切协作、全社会关注支持的家庭劳动教育氛围。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生家庭劳动教育指导清单


2.家务劳动记录表模板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331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